ㄧ、依據「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產研加值補助作業要點辦理」(如附件一)。
二、前揭要點所稱之產研加值補助係指本校各教學與研究單位之教師與研究人員因執行實務教學、產學合作或研究發展工作之需要,若能由企業獲得募款或捐贈補助(統稱「校外」資源),得依本要點向本校申請部分經費補助,以充實整體資源。
三、申請時間: 即日起止至107年7月20日(五)止。
四、申請表及執行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二及三說明。
五、其他未盡事宜,請逕洽研究發展處潘小姐(分機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