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敬請有意申請本辦法之教師,於107.6.11(星期一)前將申請之紙本與電子檔(PDF)、會議紀錄(系所、學院)一併送交至研發處俾利辦理各項審查事宜。
二、敬請使用新表格申請,相關辦法煩請詳閱附件資料或至研發處網站(法規辦法-研企組、表單下載-研企組)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