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學期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辦理學位考試及離校程序期程

各位同學您好,

本學期欲申請學位考試(口試)的同學,請最遲於114年12月1日(一)前繳交以下資料至機電學院院辦古峻瑋助教申請口試:
1.博士學位考試申請書(紙本)P.S.須確定並勾選是否論文延後公開。
2.博士學位考試委員名單(紙本)P.S. 若校內外口試委員身分為第三、四款資格:業界人士、大學助理教授、非大學教職人員等,建議於11月20日(四)前確定後,務必聯絡各分組承辦,召開系所會議審查口試委員資格通過後,方可成為口試委員。若有困難,煩請盡快與我聯絡。
3.論文摘要(紙本)
4.專業領域審核表(紙本) P.S.需先通過分組學術委員會審查
5.論文計點表(紙本) P.S. 需先通過分組學術委員會審查
6.歷年成績單(紙本)
7.自填口試名單(Excel電子檔)
【各分組承辦】:協助召開學術委員會,審查博士候選人、論文計點、專業領域審核表。通過博士候選人、論文計點、專業領域審核後,方可申請口試。
各分組開會日期時間及資料繳交細節,請洽詢以下承辦人:
•機電組,請洽機械系黃小姐,分機2005,email:yuuu031201@ntut.edu.tw
•自動化組,請洽自動化所郭小姐,分機4302 ,email:wwwatc@ntut.edu.tw
•車輛組,請洽車輛系張小姐,分機3603 ,email:wendy0103@ntut.edu.tw

口試前,須將學位考試評分表(是否論文延後公開),繳至學院蓋學院章,再進行口試。

口試後,繳交學位考試評分表、學位考試成績表、論文原創性比對表(口試版)、圖書館比對結果資料等,繳至學院,申請口試登錄。

敬請 115年2月2日前完成口試, 115年2月12日  前完成離校手續。

備註:如果您已本學期申請休學、退學、尚未達到口試資格之學生,敬請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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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機電學院
行政組員  古峻瑋敬上
(02)27712171分機4504